说明:
1.本报表中所有数据来源于《北京卫生监督工作平台》。
2.本报表统计数据以当月最后一天为统计时点,即截止日期当天有效的单位数量。
3.公共场所包括:旅店业(含宾馆附属游泳场馆),文化娱乐场所、公共浴室、理发店、美容店、游泳场馆、体育馆、展览馆、博物馆、美术馆、图书馆、商场(店)、书店、候车(机、船)场所和其他。
4.生活饮用水包括:自建设施供水、公共供水(城市)、公共供水(乡镇)、分质供水、二次供水和其他。
5.职业卫生数据为技术服务机构单位数。
6.传染病数据包括医疗机构、建筑工地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、CDC等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。
7.放射卫生数据为医用单位。
8.医疗机构数据为《医疗机构审批系统》(民科公司)导入。
9.血液管理和母婴保健数据为各区县建档数量。
10.学校卫生数据包括学校、托幼机构。